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文娇)“这个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日期和缓刑人员实际报到的日期相差6天,是否存在漏管情况。”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怀化铁检院)刑事执行检察检察官一边了解缓刑执行实际情况,一边记录着可能存在的违法点。
近日,怀化铁检察院第一、第三检察部派员前往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集中对本院办理的“9.6”系列诈骗案中被判处缓刑的9名社区矫正人员异地交付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做好缓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检察人员正在查阅服刑人员台账。
缓刑异地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交付执行不及时、法律文书送达不准确、缓刑罪犯漏管脱管等等,均成为本次专项监督重点关注内容。在会同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法官、柘木乡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开展座谈,查阅缓刑人员交付执行记录、缓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台账的过程中,检察官全面了解缓刑执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接收通知等情况,收集了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存在人力不足、机制不配套等问题信息。
同时,通过听取服刑人员的思想汇报,走访、调查缓刑人员生产生活情况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缓刑人员社区矫正效果。经过专项监督,确认该批社区矫正的缓刑罪犯无因法院交付执行工作疏漏或者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不力导致漏管、脱管及再犯罪情况,社区矫正效果良好。

交流座谈。
此次专项监督,是与被监督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间加强信息联动的一次探索,也是怀化铁检院与异地执法部门跨省联动共推诉源治理的举措。
下一步,怀化铁检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优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系统思维与问题意识,探索与被监督单位以及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及时了解缓刑罪犯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规范刑事执行活动,促进相关单位更好依法履职,推进异地缓刑交付执行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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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